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25 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市流動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235 號)等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社會人才職稱改革辦公室(以下簡稱“社會人才職改辦”)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實際,為確保2023年中初級職稱評審及資格審查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符合相應申報條件,檔案存放在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人才中心”)且在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非公單位及流動人員。
(二)工程技術中級職稱社會人才評審委員會受理專業范圍參照附件1,工程技術系列中需委托其他評委會評審的專業,如:大數據、質量、交通運輸、儀器儀表、測繪、自然資源等專業,不在此次申報范圍內,可委托其他評委會評審,具體申報事宜以評委會組建單位通知為準。相關評委會組建單位聯系方式可參考《2022年全市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委員會》(附件 2)。
(三)檔案存放在重慶各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流動人員,以區縣人社職改部門職稱申報通知為準。
二、申報時間
個人及單位需要在2023年8月11日上午9時-9月8日中午12時通過“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完成工程技術中級職稱社會人才評審委員會中級、初級職稱個人申請書填報及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逾期不再受理。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網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三、申報程序
(一)用戶注冊
申報人、單位經辦人均需提前進入“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進行注冊。
“單位注冊”是用單位經辦人員的個人用戶身份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個人賬戶,進入系統首頁,選擇“職稱→注冊單位”,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完善相關信息后提交審核(申報人與單位經辦人不得為同一人);申報職稱時,若無法選擇單位的,請及時聯系單位經辦人進入系統注冊單位信息。
(二)個人申報
1.申報人條件
(1)個人檔案存放于市人才中心(含瀚卓分中心、園林分中心、衛生分中心、萬友分中心、飛駛特分中心)的非公單位及流動人員,按市人力社保局辦公室印發《關于做好我市流動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235 號)有關規定,工作單位在本市、檔案存放在市人才中心的,需提供近1年以上社保繳費記錄(市內外可連續計算);工作單位在異地的(提供近1年以上社保繳費記錄),檔案需在我市存放1年以上。
(2)申報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相應職稱系列或專業、相應級別職稱的申報條件(參見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
(3)以下情形不得申報:專業技術人才受到政務(黨紀)處分,在處分影響期內的;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職務、職級)期間的。
(4)今年工程技術系列職稱申報條件,采用新舊條件相結合的原則,由申報人自主選擇按新文件或舊文件執行。舊文件中,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論文破格申報,其中學歷、任職年限申報基本條件見附件3。
2.申報人按要求準備材料
(1)申報人在網上填報材料,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審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填業績成果,均應上傳佐證材料,如有涉密的,請按規定進行脫密處理。具體材料要求參見《重慶市工程技術社會人才評委會職稱申報材料要求》(附件4)。
(2)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在網上上傳原件或經單位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3)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貢獻的業績證明材料。在網上上傳經單位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4)需查驗近1年以上社保繳費記錄。如一年的參保記錄處為“驗證通過”,則需要在其他附件中上傳。
(三)基層單位推薦
基層單位即申報人員工作單位,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并結合相應系列或專業、相應級別的職稱申報條件進行推薦審查。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各單位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各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對不符合相應系列或專業、相應級別職稱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各單位應將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請書,按時提交,逾期未提交視為不推薦。
(四)市人才中心審查
市人才中心審查檔案記錄的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職稱信息與申報人所提供信息是否一致,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退回修改,在限定時間內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五)評委會受理
市人才中心審查通過后提交評委會,評委會按要求受理所有申報材料。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退回補正,逾期未補正的(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補報)視為放棄申報。
四、紀律要求
(一)申報人
申報人要認真履行“誠信承諾”,一個年度內通過正常申報渠道(不含各種“綠色通道”評定)只能申報一次職稱,且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對不講誠信、提供虛假材料、學歷(學位)職稱證書造假、獲獎或成果證明材料造假、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評委會核準機構或評委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
(二)各級審查部門
單位推薦和主管部門審查要強化“真實保證”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由評委會核準機構或評委會組建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違反有關規定的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有關人員、 評審專家或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按《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21〕25號)進行處理。
五、其他相關要求
(一)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渝職改辦〔2019〕140 號)(附件 5)“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精神,專業技術人員取得文件所列對應職業資格(無需換發職稱證書)直接申報相應系列(專業)高一級職稱。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工程技術職稱,按照《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試行)》(渝人社發〔2020〕32號)(附件6)、《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發〔2021〕55號)(附件7)執行。
(三)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政策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67號)規定,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且不作為申報職稱的前置條件。
(四)繼續教育要求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和《重慶市繼續教育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五)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無需再通過線下報送破格申報表審批蓋章,線上申報時注明符合具體破格條件并上傳清晰的佐證材料以供審查。
(六)自主擇業的軍轉干部按規定在軍隊評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職稱在我市繼續使用有效,不需辦理確認手續,直接作為申報上一級職稱的憑據。
(七)用人單位屬于中央在渝、外省市在渝、國企單位,如直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者在我中心申報職稱評審需要出具單位《委托評審函》(附件8),簽訂派遣合同者可直接申報。
(八)申報人任職時間計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九)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23號)相關規定,中、初級職稱評審費分別為240元/人,120元/人。
六、注意事項
(一)申報流程
本次職稱申報評審全程實行網上申報,申報前請詳細閱讀《2023年工程技術中、初級職稱社會人才評審委員會申報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9)。
申報流程:①申報人登錄“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進入首頁點擊“職稱→個人中心→新增申請書”按要求填報信息、上傳材料,提交單位審核;②單位經辦人審核,并按要求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③市人才中心審核通過后提交至評委會;④評委會受理本次全部申報材料;⑤社會人才職改辦發布職稱評審費繳款碼通知;⑥申報人前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才公共服務專欄→通知通告”中查看職稱繳款碼及流程,并通過手機銀行APP非稅繳款功能繳納職稱評審費用。
(二)結果公示
職稱評審會舉辦時間按實際工作進度確定,評審會結束后,通過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才公共服務專欄→通知公告”中進行公示。
(三)評審表下載
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經重慶市社會人才職稱改革辦公室核準,再由評審委員會確認通過名單后,申報人可登錄“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雙面打印職稱評審表(已加蓋評委會及職稱核準部門電子公章),完善個人簽字和工作單位簽章后,由本人將1份存入其人事檔案、1份存入單位文書檔案。
(四)職稱證書辦理
全面啟用職稱電子證書,不再辦理紙質證書。申報人可通過“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我的證書”直接下載職稱電子證書。
七、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重慶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區三樓服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