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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注冊相關規(guī)定:延續(xù)注冊
作者:魯班培訓 來源:魯班培訓 瀏覽: 添加日期:2015-08-06
注冊周期 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 初始注冊期滿
延續(xù)注冊條件:
注冊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執(zhí)業(yè)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xù)注冊。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xù)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xù)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受理程序:
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xù)注冊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在5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